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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丰县松材线虫病重大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东政办发〔2017〕61号
  • 主题词:

(东政办发〔2017〕61号)

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丰县松材线虫病重大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东丰县松材线虫病重大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经县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7日

东丰县松材线虫病重大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5号)、《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意见》(林造发〔2009〕97号)、《警惕松材线虫病疫情北扩的警示通报》(警示通报〔2016〕2号)及《吉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重大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林检〔2017〕543号)等精神,结合当前松材线虫病重大疫情在我国持续北扩危及我县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确保我县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防治方针,健全“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防控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度,以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安全为中心,以监测普查为重点,完善检疫、测报体系,加强防控能力建设,责任明确,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努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严防松材线虫病重大疫情传入,确保传入后及时发现和迅速封锁扑灭。
  二、工作目标
  针对我国松材线虫病重大疫情持续北扩的严峻形势和防控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目标如下:一是全面开展疫情监测调查工作,确保监测调查覆盖率达到100%;二是全面实行调入松木及其制品复检告知制度,加强检疫巡查,确保复检率达到100%;三是一旦发现松材线虫病重大疫情传入,应迅速上报,确保采取强有力措施封锁扑灭。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对调入松科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管
  县森防检疫机构要经常性地组织乡镇政府及县政府相关部门开展检疫执法检查行动,对管辖区域内的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省外(境外)松科植物及其产品调入复检告知,并在调入后及时进行复检。县内木材检查站要对省外(境外)调入的松科植物及其产品进行检查登记和验证把关,发现无植物检疫证书的,应予以扣留,并及时告知县森防检疫机构。县政务大厅林业窗口森检人员,要及时将省外调入的松木及其制品调入信息及时告知县森防检疫机构。县林业主管部门要协调好森防检疫、林业公安、林政稽查等部门加强检疫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打击从省外(境外)调入及经营松木及其制品的违规行为。
  (二)健全疫情监测调查制度
  要以乡镇(林场)为监测调查实施单位,组建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调查专业队,结合森林资源档案和林相图,以乡镇(林场)为基本调查单元,对辖区内所有松林以小班为单位进行全面登记,按规定时间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调查,切实将疫情监测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头,任务落实到寄主林分小班,并按规定时间逐级上报监测调查结果。
  (三)对发现的疫情要采取果断封锁除治措施
  监测调查过程中一旦发现松材线虫病重大疫情,应严密封锁现场,及时上报情况,并在最短时间内,采取果断措施就地采伐销毁疫材疫木,迅速扑灭疫情。
  (四)对枯黄枯死的松树进行全面清理
  各乡镇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应对已经枯黄枯死、失去防治价值、排除松材线虫病感染的松树或松林,要保证所需采伐指标,及时伐除,避免天牛、小蠹、吉丁等蛀干害虫暴发成灾。同时要加强对松林的抚育管理,对纯林采取混交改造措施,提高松林抗御灾害能力。
  (五)加强对媒介昆虫的防治
  在我国已知的松材线虫媒介昆虫主要有松褐天牛、褐梗天牛、云杉花墨天牛、云杉小墨天牛。对有上述媒介昆虫发生的松林,县林业主管部门要制定防治技术方案,采取措施进行综合治理,降低松材线虫病疫情感染风险。
  四、疫情防控技术
  (一)检疫执法监管
  1.系统查询
  县森防检疫机构要充分利用新版检疫管理系统软件,及时查询从松材线虫病疫区调入松木及其制品(包括: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电缆盘、光缆盘、木框、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情况,对调入单位或个人进行调入复检告知,在调入后及时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分散使用。
  2.检疫巡查
  县森防检疫机构要经常组织各乡镇(林场)森检人员对调入的松木及其制品开展检疫巡查行动,县木材检查站对调入的松木及其制品要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并登记调入使用单位名称、地点及联系方式,对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无《植物检疫证书》和无热处理标记的松木及其制品,一律依法扣留,并及时交由县森防检疫机构依法查处,严防疫情人为调运传入。
  3.检疫抽样方法
  现场检查调入的松木及其制品截面是否有松脂痕迹,木材比重是否明显减轻,木质部是否有天牛危害的蛀道、蛹室,并按货物总件数(立方米、根、块、千克)1%~5%,采取表层或分层方法进行抽样检查,对有天牛危害症状的松木及其制品,应全部进行取样检查,填写《附表1? 松木及其制品检疫检查抽样记录表》,将抽取的样本带回实验室进行分离镜检鉴定。
  (二)松林的监测调查
  1.监测调查范围、重点区域及时间
  (1)监测调查范围
  县行政区域内所有松材线虫病寄主松林,包括红松、樟子松、油松、赤松、长白松以及云杉、冷杉、落叶松。
  (2)重点调查区域
  包括交通沿线、边境沿线、风景区、木材集散地、重点工业矿区、电力电讯建设和改造工地、部队营区、木制品生产和使用单位(木材加工点、木材市场、建筑工地)等人为活动频繁地区附近的松林,特别是曾经从松材线虫病疫区调入松木及松木制品等地点附近的松林。
  (3)监测调查时间
  每年秋季8月份~10月份,县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乡镇政府及县政府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寄主松林集中开展专项监测调查工作。在非调查期,也要随时观察寄主松林生长变化情况,一旦发现松树枯黄枯死情况,也应及时进行调查记录及取样鉴定。
  2.监测调查方法
  (1)寄主林分登记
  根据乡镇(林场)森林资源档案和林相图,结合寄主松林的实际分布情况,逐小班进行编号登记,填写《附表2? 松材线虫病寄主松林小班登记表》,将小班资源信息录入《森林病虫害防治信息系统》,并绘制乡镇(林场)松林分布示意图。
  (2)专项调查方法
  以乡镇(林场)为基本调查单元,按规定的调查时间,逐小班对寄主松林实施调查,查明寄主松林是否有枯黄枯死情况发生,记录每个小班枯黄枯死株数,填写《附表3? 松材线虫病踏查记录表》,计算寄主松树枯黄枯死株率,调查媒介昆虫分布危害情况,并在寄主松林分布示意图上标出所在的小班位置。
  (3)抽样方法
  以小班为单位进行抽样调查。对发现枯死、濒死的松树,首先要排除因非疫病因素导致的枯黄枯死,包括牲畜破坏、森林火灾、干旱等。其次查看枯黄枯死松树是否表现出松材线虫病的典型外部症状,如针叶变色先从下部老叶开始呈现黄褐色至红褐色,当年不脱落,树干上有天牛产卵痕、侵入孔、皮下有天牛蛀道,树脂分泌减少或停止等症状。最后选择具有典型外部症状的、尚未完全枯死或刚枯死的优势寄主松树作为抽样对象,并用GPS进行定位。小班内枯黄枯死松树在10株以下时全部取样;10株以上时先抽取10株,再选取剩余数量1%~5%。对抽取的样株,在树干下部、中部、上部选取3个取样部位,若整株没有完全枯死的可多取1个已死亡的侧枝。取样时,在取样部位剥净树皮,直接砍取100~200g木片,或在取样部位截取2cm厚的圆盘,所取样品要及时贴上标签,详细记录样品号、树种、取样时间及取样人等相关信息,填写《附表4? 松材线虫病小班抽样调查记录表》。
  (三)样品的保存及分离鉴定
  1.样品的保存
  对采集的样品采取以下方法进行保存:将样品装入塑料袋内,扎紧袋口,在袋上扎几个小孔,放入4℃冰箱。若需长时间保存,应经常在样品上喷水保湿,但保存期一般不应超过30天。
  2.分离鉴定
  将抽取的样品及时送交到县森防检疫机构,采用贝尔曼漏斗法或浅盘法分离松材线虫,制作临时玻片,将分离的线虫沉积液滴在玻片上,在酒精灯火焰上过5~6次,烫杀载玻片上的线虫,最后盖上盖玻片进行镜检观测。松材线虫的鉴定特征参见《松材线虫病检疫技术规程GB/T 23476-2009》。样品进行分离鉴定后应及时作销毁处理。若不能自行鉴定,应及时自行送交国家权威机构予以鉴定。
  (四)调查数据汇总及上报
  1.调查结果汇总
  林场(乡镇)应每隔7天将小班抽样调查表进行一次汇总,填写《附表5? 松材线虫病小班抽样调查汇总表》,连同样品一并上报至县级森防检疫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县级森防检疫机构应将检测时间、检测结果、检测人姓名及时填入该汇总表中的相应栏目。
  2.调查结果上报
  每年秋季8月份~10月份,各乡镇(林场)政府,要积极组织人员,全面开展松材线虫病调查监测,并于10月31日前,将调查结果上报至县森防检疫站。
县森防检疫站要在每年的10月31日全省松材线虫病专项调查完成之后,填写《附表6?? 松材线虫病专项调查情况报告表》,于11月15日上报至市(州)级森防检疫站。
  3.疫情上报
  县森防检疫站在对样品检测鉴定过程中,一旦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或疑似疫情,应立即向市级森防检疫站和省森防检疫总站报告,经省森防检疫总站最终确认后,再逐级向主管部门和政府进行报告。
  (五)疫情的封锁扑灭
  1.检疫封锁
  在疫情监测调查过程中一旦发现疫情,要对疫情发生林分及周边200米的范围用警戒条带实施紧急封锁,派员昼夜死看死守,严禁人畜进入,严防疫情传出。
  2.启动应急预案
  按照《吉林省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程序规定启动预案,全面实施应急响应,按照疫情封锁扑灭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有效调动人、财、物力资源实施应急处置,彻底扑灭疫情。
  3.封锁扑灭技术
  (1)清理销毁疫木
  对疫情发生林分,要组织专业队进行除治,及时对病死木、枯立木、衰弱木、虫害木进行彻底采伐清理,伐除木(包括1厘米粗的枝丫)严禁运离采伐现场,必须当场进行火烧销毁,严禁疫木下山。
  (2)伐根除害处理
  伐根高度应低于5厘米,用虫线清等化学药剂进行喷淋处理,灌施药物后罩塑料薄膜并埋土,严防媒介昆虫繁殖。
  (3)防治媒介昆虫。
  一是采用饵木诱集,每公顷设置饵木30堆、每堆饵木数量0.3立方米,于媒介昆虫羽化初期设置饵木引诱其产卵,待卵全部孵化后再将饵木回收利用。二是喷药防治,在媒介昆虫成虫羽化期,喷洒噻虫啉微胶囊,触杀羽化成虫。三是对林分释放肿腿蜂等天敌制品对媒介昆虫进行生物防治。
  (4)严密封锁疫情
  任何单位及个人都不准私自砍伐、藏匿病死松木,违者以盗伐罪论处。交通、运输、邮政等部门及个体车辆一律不得承运、收寄疫情发生区的松木及其制品。各木材检查站要加强值班,严格检疫检查,对失职者要追究责任。
  4.效果验收
  疫情封锁扑灭工作结束后,县林业局要组织专家组进行检查验收,确保疫情得到封锁扑灭和实现防控工作目标。对领导到位、责任落实、防控任务目标完成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不能认真履行责任,没有完成防控任务目标的单位,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政府主导与部门协作
  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实行地方各级政府领导负责制,各级政府应当制定制度和措施,有效协调交通、铁路、邮政、工商、公安、电力、电信、广电、建设、医疗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和联防联治制度,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其中:交通、铁路、邮政等部门,对外省、市调入的松木包装箱、木条箱、垫木、衬木,要认真登记查验,对疑似松材线虫病危害状的松木制品,要及时通知县森防检疫部门货物去向,联系方式等,协助复检;电力、电信、广电等相关部门,要对松木电缆盘、光缆盘使用后及时收回,集中处理,严禁随意丢在施工现场;建设、医疗等部门,对松木包装材料、木托盘、木框、木楔等制品,要严格查验,对疑似松材线虫病的材料,要及时报告县森防检疫部门并协助集中除害处理。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当好本级政府的参谋和助手,拟定详细的重大疫情防控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和技术措施,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切实抓好落实。
  (二)加大防控资金投入
  县、乡两级政府要将松材线虫病重大疫情防控资金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的防治补助费和防控体系建设项目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防控工作的实际需要。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和任务
  各乡镇政府要组建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协调解决好防控工作中所涉及的人员、交通及经费保障等问题。要将防控责任和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村(林场),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人头,把任务落实到地块,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疫情防控体系。
  (四)要加强宣传引导,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防控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等科普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群众掌握疫情防控的基本常识,为群防群治奠定坚实基础。要引导新闻媒体围绕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报导,县森防检疫机构松材线虫病疫情举报电话0437-6212941、6210613,各乡镇政府也要向社会公布疫情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发现疫情并及时举报,全面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主动权。
  (五)全面建立疫情防控责任追究制度
  对松材线虫病重大疫情防控工作,县政府将每年组织县林业局及县政府相关部门实施联合督导检查,对防控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防控中组织领导不力,疫情监测不到位,资金投入不及时,没有及时发现疫情,贻误除治时机、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要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附件:1.松木及其制品检疫检查抽样记录表
     2.松材线虫病寄主林分登记表
     3.松材线虫病小班踏查记录表
     4.松材线虫病小班抽样调查记录表
     5.松材线虫病小班抽样调查汇总表
     6.松材线虫病专项调查情况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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