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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 时间: 2015年04月03日 作者: 来源: 东丰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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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县长 郑一明
2015年4月3日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治超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县交通事业发展迅速,公路等级、通行能力都有了较大提高,形成了四通八达、网络化的道路格局,为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部分货运经营者受利益驱动,仍然超限超载运输,屡禁不止,屡抓不绝,严重破坏了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影响了交通安全,危害极大。因此,我们必须对治超工作的重大意义有更加深刻清醒的认识。
  一是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超限超载车辆的主要来源是非法改装车辆,改装后的车辆性能与出厂设计不匹配,使车辆的制动系统和操作系统等安全性能大幅下降,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事故隐患。同时,超限超载车辆为了躲避检查,经常夜间行驶、疲劳驾驶,导致交通事故频发。据统计,载重货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70%以上是由于超限超载引起的。而在超限超载车辆事故中,由于车辆刹车失灵、爆胎、断轴引发的事故占75%以上。事故一旦发生,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都会遭受到重大损失,不但害己,而且害人,危害极大。我们必须站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切实把治超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切实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是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是保护我县公路建设成果的需要。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是公路、桥梁的“杀手”,对途径的公路桥梁可造成结构性破坏,对路面桥面的损坏更是永久性的。一条设计使用寿命为15年的公路,如果行驶车辆超载1倍,使用年限将缩短90%。而超限超载运输每赢利1元,可能对公路的损坏是100元的代价。2003年以来,我县大力实施了“村村通”工程,农村公路建设里程达到2000多公里,城乡交通环境大为改观。但由于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使我县道路桥梁遭受了严重的破坏。在桥梁上,如横道河镇双合桥、大阳镇宝山二桥,猴石镇西二龙桥、杨木林镇久安桥等桥梁,均发生过桥梁面板被压断的情况。在道路上,如东草线公路水泥路面多处大面积粉碎性损毁,东西线公路去年春天出现13处翻浆,大兴镇朝阳村至金凤岭村路段、三合乡五南线、拉拉河镇拉六线等多条公路几乎全段损毁。我们必须要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彻底整治,切实保护好我县来之不易的公路建设成果。
  三是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是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需要。“村村通”政策解决了百姓出行难的问题,为农民群众致富创造了有利的条件,百姓普遍认可。但由于超限超载车辆对道路破坏严重,农民出行再次面临严重困扰,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农村发展、农民致富,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在去年“两会”期间,多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严惩超限超载车辆,保证公路畅通”的提案和建议,这些都是广大群众的心声。我们必须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采取强有力措施,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真正在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治理上有所作为,努力实现群众的希望与期盼,进一步密切党委、政府与广大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治超工作取得实效
  这次治超行动的目标和任务已经明确,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这一工作目标,主动出击,超常举措,务求车辆超载超限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一)狠抓源头治理。重点抓好两个源头:一是突出车辆源头管控。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县政府《治超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清理整顿辖区内的“大吨小标”车辆,确保车辆吨位符合规范标准。要把打击非法改、拼装车辆作为源头管理的重中之重,严格执法,从严整治。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车辆改装、拼装业务的企业,坚持从重从快原则,坚决予以处罚和取缔;对虽经批准,但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从事车辆改装、拼装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停业整顿、从重处罚;对无证无照的非法改装、拼装窝点,坚决取缔并依法从严处理。要严把车辆登记和检验关,对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一律不予上牌、一律不准核发营运许可证、一律不准上路行驶。二是突出货物装载源头管控。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管辖范围内的矿山、货场、生产企业等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全面落实好超限超载车辆源头监管制度,建立完善技术监控设施,加大巡查力度,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厂)。各运输企业及货源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准为无牌无证车辆装载,不准为证照不全的车辆装载,不准为非法改装车辆装载,不准为车辆超标准装载。治超工作无特区,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工地、材料供应单位不准使用超限超载车辆,如有违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属于政府投资的,还要追究相关项目业主和主管部门的责任。
  (二)狠抓路面治理。交通运管、公安交警、路政执法等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合理安排执法力量,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和频次,科学组织道路综合执法。国省干线要以固定超限检测站点为依托,采取“固定检测+流动治超”方式加强检测把关。要结合农村公路线多路长的实际,主要采取流动治超的方式加强监管,在各主要公路上都要安排充足的执法力量。要严格规范执法,对超限超载车辆,要立即纠正其违法行为,责令其就地就近卸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超限驾驶员扣分制度、运输车辆“黑名单”制度和货运企业信誉评价制度,依法实施跟踪处罚和分类监管,让非法运营车辆付出高成本和大代价,从此不敢再超载超限运输。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甚至攻击执法人员、闯关拒检的暴力抗法行为,公安机关要依法从严打击、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狠抓城区治理。县综合执法局、住建局、公安局等单位,要把整治城区超限超载运输纳入治超工作统一部署。开展城区渣土、建筑材料运输专项清理整顿,切实加强对城区建筑施工车辆的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在城区重要路口组织力量值守巡查,严查夜间和节假日偷运行为。要加强建筑工地车辆超载超限治理,强化项目单位治超工作责任落实。要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对超限超载、违规闯禁和故意遮挡、污损车牌的车辆,坚决予以处罚;对无牌无证的车辆,一律予以扣留,并依法从严处理。
  (四)狠抓市场治理。县交通运管所、公安交警大队要对运输市场进行全面规范整顿,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严整治扰乱运输市场行为,坚决维护运输市场秩序。要防止和打击哄抬运价、恶意压价行为,严厉打击采用非法手段牟取暴利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要清理整顿物流环节收费项目,取消不符合规定的收费,减轻运输经营者的负担。同时,要加快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质量信誉考核评价制度。对1年内累计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营运车辆和驾驶人员,要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和驾驶证,并向社会公告。
  (五)狠抓舆论引导。要以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媒体为依托,多形式、多角度地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超限超载的危害及治超的意义、目的、规定、措施和要求,及时报道现行治超政策、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要总结推广治超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为深化车辆超载超限治理提供经验。要在新闻媒体、重要道口、公路沿线公布举报电话,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为治超工作凝聚强大合力。同时,对反面典型和重大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真正起到震慑、遏制作用,形成治超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压力。
  三、加强领导,强力推进,形成治超工作新常态
治超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强化领导,科学统筹,密切协作,切实为治超工作提供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我任组长,文昌县长、明利县长任副组长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交通局下设办公室,负责治超日常工作。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依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成立工作组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机制,确保治超工作顺利有序开展。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对治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全县各治超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治限治超全县一盘棋思想,坚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不断增强治超工作的合力,切实在全县形成主管部门牵头操作、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要立足本单位工作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严格执法,履职尽责,不放过任何违法车辆和经营人员,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治超工作任务。
  三是加强纪律约束。各乡镇、各部门必须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在这里我强调一点,在具体治超工作中,对不讲党性、不讲原则的干部,存在包庇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干部,不论是谁,都要严查重处。另外,还要坚决阻断说情风,说情就是违纪。在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上,与会领导达成一致,绝不为违法运输者说情、绝不让超限超载车辆在东丰横行。县委、县政府要坚决为治超工作创造良好环境,这一点请大家放心,不要有所顾虑。
  四是加强督查问责。县督考办和治限治超办公室要采取明查暗访、综合检查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对不履职、不尽责,拖延推诿,治超工作不力的,要严格依据《东丰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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